重磅!信托产品信披强监管来临!
据报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针对部分信托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管公司下发《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据获取的意见稿显示,该文下发对象包括7家信托公司、8家理财公司、5家保险资管公司,以及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
意见稿明确了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包括信息披露责任、方式、一般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合同约定等。
明确产品存续期信息披露规定,提及产品管理人要在每个季度结束起15个工作日内披露产品季度运作报告;在8月31日之前披露产品的半年度运作报告,在每年4月30日之前披露上一年的年度报告。
信托监管风暴来袭
近期,信托业暗流涌动,监管频频出手,发生了几件大事。
多家信托公司被窗口指导。要求严格落实《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机构须通过“融资平台查询系统”查询确认相关平台是否列入监管名单中。若在名单之内,不管作为融资主体或者担保主体,相关债务只减不增,降低高息非标融资。
这直接导致部分信托公司已经发行的政信产品直接下架,对融资主体进行紧急排查。
6月14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向辖内信托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指出了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时的四大问题:
一是配合理财公司违规使用平滑机制调节产品收益。由多只理财产品申购同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约定信托计划于赎回开放日或每个工作日通过循环“补差”和“计提”特别信托利益(或称风险准备金、风险保障金等,下同),实现不同理财产品间的收益平滑和净值持续增加。相关业务模式使理财产品净值未充分反映底层资产的风险收益波动情况,违反资管新规关于净值化管理有关要求,涉嫌不公平对待投资者。
二是配合理财公司在不同理财产品间交易风险资产。部分理财公司安排某些理财产品认购信托计划,并由信托计划承接原本由其他理财产品持有的风险债券。承接后,对相关债券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导致原本不持有相关债券的投资者实际承担了损失。
三是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违规投资低评级债券、违规嵌套投资存款提供通道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通过信托计划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部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通过违规嵌套资管产品投资于银行存款。
四是配合理财产品不当使用估值方法。开放式理财产品通过投资于信托计划,间接对债券类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或采用混合估值技术使部分债券估值长期偏离第三方估值价格。
《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对上述四类行为开展理财公司合作业务的合规性排查。
大业信托全面暂停三方代销。这意味着信托公司和第三方财富公司的合作再次被监管重视,或许很快面临强监管。
从大业信托相关人士获悉:“大业信托全面收回第三方平台销售的额度,全部额度用于直销,主要涉及政信类信托,以及部分tof信托。目前,暂不清楚是否重新放开第三方平台销售。”
目前信托产品销售渠道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信托公司直销,第二类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代销,第三类为第三方代销渠道。但由于第三方代销存在诸多风险隐患及监管盲区,一直都是游走在“灰色地带”。
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研究员喻智表示:“最近有不少信托公司在产品销售方面比较谨慎,主要是这段时间监管较严,除政信类项目外,部分标品项目也是监管关注的重点。”
责任编辑:T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