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梁俊雄:慈善信托高质量发展的前路与挑战

时间:2025/06/23 11:31:05用益信托网
慈善信托的本质,是通过金融制度创新实现财富的跨时空再分配——将当下的资源转化为未来的社会价值,将个体的善意凝聚为集体的福祉。展望“十五五”,行业需锚定三大方向,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实现突破。

政策赋能:慈善信托规范化发展的新起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第三次分配制度的完善与金融改革的深化,慈善信托作为连接财富向善与社会公益的重要工具,正迎来制度建设与实践创新的关键机遇期。2024年9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新《慈善法》”)正式施行,配套政策《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标志着慈善信托从试点探索迈向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新规构建制度框架,释放发展红利


新《慈善法》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了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原则,规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解决了长期以来慈善信托税收身份模糊的问题。这一规定赋予捐赠人、受托人及受益人明确的税收减免权利,如委托人以股权、不动产等非现金资产设立慈善信托时,可按公允价值享受税前扣除,极大提升了社会资本参与慈善的积极性。同时,新法细化了受托人在财产管理、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职责,建立受益人权益保护机制,为行业规范化运作提供了法律遵循。


配套实施的《关于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通过刚性约束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规定,资金财产信托年度支出比例按净资产分为3%〜6%,非资金财产信托支出不得低于资金总收入的70%,管理费用按净资产控制在1%〜3%。这一政策填补了长期存在的制度空白,推动慈善信托从“重规模扩张”向“重质量提升”转型,确保慈善资源精准高效地投向公益领域。


规模与结构双优化,区域渗透加深


在政策驱动下,我国慈善信托市场实现量质齐升。截至2024年末,全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规模达85.07亿元,备案数量2244单,较2016年《慈善法》实施初期的2.67亿元和23单,分别增长31倍和97倍。2024年新增备案规模16.61亿元,单年增量创历史新高,其中单笔规模超亿元的项目达4单,如“国投公益乡村振兴慈善信托”规模达2.8亿元,彰显大额资金通过信托工具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财产类型多元化趋势显著,股权、不动产等非现金资产占比提升至18%。2024年首单不动产慈善信托“桐庐县不动产慈善信托”完成全流程规范化运作,标志着非现金资产在慈善信托中的应用取得突破。区域发展呈现“头部集聚与基层渗透”并存特征:北京、广东、浙江三地备案规模占比超60%,形成创新高地;市辖区、县级单位备案突破100单,占全年总量的1/5,慈善信托正从中心城市向县域经济下沉,成为助力共同富裕的“毛细血管”。


监管与透明度升级,公信力体系成型


新《慈善法》强化慈善信托信息公开与监管要求,规定受托人需按年度披露财产管理、项目执行等细节,重大事项需第三方审计。“慈善中国”平台实现全国慈善信托备案、信息披露与监督管理一体化,截至2024年末,平台累计公示2244单信托详情,年度报告披露率达98%,双受托人模式下第三方审计覆盖率提升至60%。监管升级显著提升行业透明度,2024年公众对慈善信托的信任度调研显示,82%的受访者认可其资金使用规范性,较2020年提升35个百分点。


历史演进:从制度探索到战略协同的跨越


自2016年《慈善法》确立慈善信托法律地位以来,行业经历了“试点探索—规模扩张—质量提升”三个阶段,逐步从边缘创新成长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金融工具。


试点探索期(2016—2018年):制度破冰与模式初创


这一阶段以“政策落地+试点先行”为特征,信托公司初步尝试将信托制度与慈善需求结合。2016年全国备案23单慈善信托,初始规模2.67亿元,平均单规模不足116万元,业务集中于浙江、广东等民营经济活跃地区。受托人以信托公司为主(占比73%),慈善组织参与度较低,产品设计以短期资金信托为主,主要投向扶贫济困领域。尽管面临税收优惠细则缺失、公众认知度低等挑战,试点项目如“万向信托鲁冠球三农扶志基金”的设立,为后续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规模扩张期(2019—2022年):政策激励与市场扩容


2017年《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出台,明确备案流程与监管分工,2023年信托“三分类”新规将公益慈善信托列为三大业务类别之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高净值人群与企业参与度提升,推动备案规模快速增长。2018年备案金额达11.61亿元,2022年跃升至14.18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50%。产品形态不断丰富,双受托人模式(信托公司+慈善组织)占比提升至22%,家族慈善信托、绿色慈善信托等创新类型涌现。例如,天津信托设立的“天信世嘉·信德精准帮扶系列慈善信托”,通过“资金托管+项目定制”模式,累计向静海区3个村投入440万元,助力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技术升级,成为区域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


质量提升期(2023年至今):战略聚焦与生态构建


2023年新《慈善法》修订后,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核心特征表现为“三化”:①长期化:永续型信托占比达65.1%,打破传统慈善项目“一次性捐赠”模式,通过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公益目标的可持续性。②战略化:深度融入国家战略,2024年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科技创新领域的慈善信托占比达42%。③生态化:形成“信托公司+慈善组织+政府+企业”协同网络,实现资源整合与专业分工的“1+1>2”效应。


服务国家战略:慈善信托的多维实践图景


当前,慈善信托已从单一扶贫工具升级为服务“共同富裕”“双碳目标”“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综合金融方案。信托机构通过嵌入“金融五篇大文章”框架,构建“公益目标+金融工具+产业协同”的生态闭环。


绿色金融:赋能生态保护与低碳转型


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分支,慈善信托在生态修复、污染防治、新能源推广等领域发挥独特作用。截至2023年末,全行业绿色信托资产余额达3597.5亿元,其中公益慈善类绿色信托占比15%。天津信托设立“天信世嘉·信德生态环境保护慈善信托”,将新能源企业捐赠的碳收益权纳入信托财产,2024年通过碳交易市场实现收益1200万元,全部用于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探索“环境权益+慈善信托”的创新路径。


普惠金融:破解民生痛点与城乡差距


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慈善信托以“精准滴灌”弥补公共服务缺口。2024年教育类慈善信托达202单,规模占比37%,成为最活跃的领域之一。天津信托“天信世嘉·信德大田集团爱心助学慈善信托”聚焦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累计资助学生117万元,通过“学费减免+就业对接”机制,为养老行业输送专业人才300余名,缓解了老龄化社会的护工短缺问题。


养老金融:应对老龄化的制度创新


面对“未富先老”的社会挑战,慈善信托探索“养老+金融”融合模式。天津信托与福老基金会合作,设立“老年认知障碍筛查与干预慈善信托”,通过“社区筛查+专业机构合作”,2024年在15个社区开展认知评估1.2万次,建立老年健康档案8000份,推动养老服务从“事后救助”转向“事前预防”。


科技金融:助力创新驱动与产业升级


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中,慈善信托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与中小企业赋能。天津信托于2024年12月成功落地“信托+数据资产”创新项目,以泰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合法持有的数据资产作为质押物,设立“天津信托·尚实信远454号”和“天津信托·尚实信远455号”集合信托计划,通过数据清洗、建模分析,为企业提供精准融资支持,助力城投企业优化财务报表,推动数据资产在乡村振兴与产业升级中的创新应用,探索了“数据要素+慈善信托”的协同发展新路径。


数字金融:提升透明度与参与度


天津信托在普惠金融数智化建设中,自主开发“利息开票系统”与“分布式大数据组件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发票全流程自动化,开票效率达23张/分钟,年支持开票5万张,大幅提升财务运营效率。同时,通过数据监控管理平台整合3.2亿条/日的新增数据,构建“数据采集—分析—应用”闭环,为慈善信托的精准投放与效果评估提供技术支撑,推动慈善从“高净值人群专属”转向“全民可参与”。数字技术的应用不仅降低了运营成本,更通过可视化数据增强了公众信任,2024年相关项目的捐赠复购率达35%,较传统模式提升25个百分点。


挑战与瓶颈: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命题


尽管慈善信托取得显著进展,但其发展仍面临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需要政策、市场、社会多方协同破局。


税收优惠细则缺位,激励效应未充分释放


新《慈善法》虽明确税收优惠原则,但配套细则迟迟未出台,导致实操中存在三大痛点。①票据开具难: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无法直接开具公益捐赠票据,捐赠人需通过合作慈善组织间接获取,流程繁琐。②重复征税问题:股权、不动产等非现金资产转移时,委托人需缴纳增值税、契税等,信托收益分配给受益人时可能再次征税,综合税负最高达25%,抑制了非现金资产捐赠意愿。③区域执行差异:各地税务部门对慈善信托税收认定标准不一,如北京允许凭备案回执享受税前扣除,而中西部省份仍要求提供传统捐赠票据,导致市场主体跨区域设立信托时面临制度壁垒。


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失,非现金资产应用受限


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股权、不动产等资产设立慈善信托时,面临产权转移成本高、登记流程复杂等问题。以房产为例,设立慈善信托需办理产权过户,需缴纳3%〜5%的契税、5.6%的增值税及附加,综合成本达财产价值的10%〜15%。2024年全国非现金资产慈善信托占比仅18%,而美国、英国同类信托占比均超40%,制度缺失导致大量优质资产(如企业股权、艺术藏品等)无法转化为慈善资源。此外,信托财产登记信息未实现跨部门共享,民政、税务、金融监管部门数据割裂,增加了监管难度与合规成本。


区域发展失衡与监管协同不足,影响均衡发展


慈善信托呈现“东强西弱”格局,东部10省备案单数占64.5%,西部12省仅占25.3%。浙江、广东累计备案规模均超20亿元,而甘肃、青海等省份不足5亿元。这种失衡不仅源于经济差异,更与政策支持力度相关——东部省份普遍出台税收补贴、项目奖励等政策,如杭州市对慈善信托管理费用给予30%财政补贴,而中西部省份政策工具匮乏。监管层面,民政部门与金融监管机构权责边界不清,存在“多头监管”与“监管真空”并存问题,如慈善信托的税务认定由税务部门负责,但备案数据未实时共享,导致部分项目因税务不合规被搁置。


破局之道: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体系


面对挑战,信托机构需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联动政策、科技、人才等要素,打造“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慈善信托生态。


制度适配:创新业务模式,释放制度活力


“慈善+家族信托”双轮驱动:针对高净值客户,推出“家族财富传承+公益目标设定”复合型信托,通过设立“家族慈善委员会”,将家族信托收益的10%〜30%定向注入慈善信托,实现财富传承与社会责任的统一。


“慈善信托+REITs”资产联动:将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资产的收益权注入慈善信托,通过REITs市场化运作实现稳定现金流。


“跨境慈善信托”试点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等开放区域,试点跨境慈善信托,允许境外资金通过合规渠道参与国内公益项目,同时支持境内慈善信托投资境外环保、科技类项目,打造“双循环”背景下的慈善新通道。


生态共建:强化协同网络,整合多方资源


政企合作,打造区域慈善信托枢纽。与地方政府共建“慈善信托产业园”“公益金融创新中心”,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对接、资金托管等一站式服务。天津信托与静海区政府合作设立“乡村振兴慈善信托枢纽”,整合农业、文旅、金融等部门资源,2024年孵化特色产业项目6个,带动村集体收入增长20%。


跨界联盟,构建“金融+公益”生态圈。联合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成立“慈善创新实验室”,开展公益金融产品研发。天津信托与南开大学合作开发“ESG慈善信托评估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指标纳入项目筛选标准,2024年评估通过的绿色项目获得额外10%资金支持,引导资源向可持续发展领域集聚。


科技赋能: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效能


区块链技术实现全流程透明,建立慈善信托区块链平台,记录财产转移、项目执行、资金分配等全链条数据。AI算法精准匹配社会需求,通过大数据挖掘区域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缺口,动态调整资金投放方向。


未来展望:以信托之力绘就共同富裕新图景


慈善信托的本质,是通过金融制度创新实现财富的跨时空再分配——将当下的资源转化为未来的社会价值,将个体的善意凝聚为集体的福祉。展望“十五五”,行业需锚定三大方向,在服务国家战略中实现突破。


政策协同化:构建“法律+监管+市场”良性互动体系


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修订,明确慈善信托的法律定位与操作细则,建立民政、金融监管、税务部门的常态化联席机制,实现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全国一盘棋”。建议将慈善信托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通过税收返还、项目奖励等政策,引导中西部省份培育特色慈善信托项目,缩小区域差距。


服务普惠化:打造“可及、可感、可持续”的慈善生态


降低设立门槛,试点“微慈善信托”(最低1万元起投),开发教育、环保等领域的标准化产品,让普通公众可通过零花钱参与公益。建立慈善信托“效果可视化”机制,通过短视频、数据报告等形式,向捐赠人反馈资金使用成效,增强参与感与获得感,目标到2025年公众参与度提升至20%以上。


影响可量化:建立社会效益评估与激励体系


借鉴国际经验,构建慈善信托社会效益评估指标体系,涵盖受益人数、贫困缓解率、环境改善值等核心指标,将评估结果纳入企业ESG评级、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形成“公益效果—市场认可—政策激励”的正向循环。建议央行将绿色慈善信托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范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再贷款优惠,强化金融工具的环境效益传导。  


(作者为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本文选自《当代金融家》杂志2025年第5期。


作者:梁 俊 雄
来源:当 代 金 融 家 杂 志 社

责任编辑:liuyj

研究频道子页-第一短幅
新书推荐更多
研究频道子页-第二短幅
会议培训更多
研究频道子页-会议培训下方左研究频道子页-会议培训下方右